市民政局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局党组提出的“4×4”工作思路,排查梳理问题,着力进行整改,推广推介救助亮点经验,积极加强救助信息化建设,及时足额拨发社会救助资金,较好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进行整改。3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救助扶贫机制创新和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落实专项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众全员排查的同时,按照省委刘家义书记到沂源县调研指示要求,结合开展《问政山东》节目曝光部分区县救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低保、特困专项治理行动,同步排查2018年以来专项治理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人口,集中治理错保、漏保和临时救助不及时等问题,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照低保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坚持试点推动,力求精准精细。提请市委改革办,将博山区“掌上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列为2019年全市首批信息化创新改革经验。印发《关于“情暖万家·掌上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推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民函〔2019〕12号),并召开推广推介工作现场会,对各区县推广推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各区县均配套出台《“掌上救助”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着手进行软件开发等后续工作。博山区自行研制开发“掌上救助”系统,已在全区10个镇(街道)和全部村居推广推开。该平台自运行以来,将城乡低保审批总时限由原来的65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救助和政府服务“两个一公里”的问题。上半年,通过平台申请城乡低保对象209户299人,已审批通过178户,254人。高青县、沂源县已完成系统开发,并确定了试点推广的乡镇,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张店、淄川、临淄、桓台已签订系统开发协议,在第三季度开展试点运行。
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工作落实。市局统一印发《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发放、张贴至各镇办、村居,实现了政策宣传无空白、全覆盖。组织引导各区县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救助宣传活动,层层举办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掌握和执行能力。6月份,博山区组织对全区村(居)民政协理员进行了“掌上救助”系统和社会救助政策培训。通过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支出型贫困单人户保障等政策进行讲解,引导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发现、及时关注需要救助困难对象,并按程序、流程纳入低保或给予临时救助。周村区组织开展“民政政策下基层”活动,在全区深入宣传普及民政社会救助政策。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制成“二维码”,通过扫码方式,大力普及救助政策,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临淄区、沂源县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事项第三方评估核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社会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入户调查、经济核对等工作,既解决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又促进了社会救助审批的阳光精准、公平公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走上了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搞好资金保障,确保群众满意。1-5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169.2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497.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18.6元;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67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21.97元。为近7300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约2000万元;为1100余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320万元,人均救助超过2900元。截止5月末,全市农村低保在保对象28319户、41834人,城市低保在保对象4962户、6980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