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推广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以不聘用监理试点
2014年,东一路2#商业楼扩建项目开启了淄博市不聘用监理单位办理施工手续的先河;2020年7月20日,淄博市出台《关于印发淄博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建改办〔2020〕20号),明确提出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以不聘用监理;2021年8月18日,淄博市进一步出台《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淄财采〔2021〕16号),明确将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以不聘用监理,确需聘用监理单位的,由政府购买服务,帮助企业聘用监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经济负担。
近年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负担,充分释放企业自我管控能力,淄博市积极改革举措,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符合条件的简易低风险项目作为改革试点。文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的,可以不聘用监理,确需聘用监理的,由政府购买监理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助力企业发展,获得了外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