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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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协调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统筹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幼儿园,督导其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督促开展校(园)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开展校车及校车驾驶员安全隐患大排查。二是加强路检路查。组织开展辖区校车突击大检查,对车辆制动、座椅、安全锤、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对校车承载人数、通行线路、驾驶员资质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向校车驾驶员及安全管理负责人通报近期全省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切实预防校车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外宣传。深入社区、学校、校车公司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报烟台蓬莱市“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传达公安部视频会议精神。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常识,推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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