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6500余名下岗职工受惠合作医疗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得了这样的大病,政府为我报销了近1万元,我心里充满了感激。”原土产公司下岗职工马宗君近日感激地对记者说。去年他患心肌梗塞花了医药费23600元,县下岗职工合作医疗办公室给他报销了9146元。
为切实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县于2006年10月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原县属企业下岗职工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济阳县原县属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只需缴纳1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20元。去年10月份,县政府又将补贴标准提高到40元/人,报销比例也作了相应提高。
为方便职工就医,我县把县级医院及各镇卫生院都划入下岗失业职工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同时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定期公布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县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每年对筹资和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切实维护了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自工作开展以来共有6576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保率到达了73.5%,为300余名下岗职工报销医药费30万余元。去年年底开展了第二轮原县属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合作医疗工作,截至目前,已为63人报销医疗费55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