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大力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
4月22日,记者从全县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会上获悉,济阳县大力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目标为水资源利用必须合法,依法取得水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条件、使用的水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依法取得质检、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照;桶装饮用水销售必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流通许可证,所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标识齐全、真实,并附带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在餐饮、宾馆、机关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标识齐全、真实,并附带相关质量合格证明。整治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四个阶段。
副县长杨玉美出席会议并指出,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此次整治。要严格按照整治时间安排、目标要求,分解落实责任,迅速开展行动。要建立桶装饮用水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有利措施,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桶装饮用水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