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2020〕95号)和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申报。由牵头单位(或已组建并注册登记的中心法人实体)提出创新中心试点培育方案,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材料编制提纲》编制申报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验收认定。对于已列入试点培育且完成建设任务书目标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请参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报告编制提纲》编制验收报告,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做好有关验收认定准备工作。
三、请于7月27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李曦 联系电话:88871416
邮箱gxqkjjlx@jn.shandong.cn
***:***1: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pdf
***2: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3: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编写提纲.docx
***4: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报告编制提纲.docx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7月13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