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关于组织2020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
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济南市高新区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评估分析补助。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贷款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合同约定完成还本付息。
(二)贷款企业是出质知识产权(专利权)的权利人,知识产权(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三)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额度或比例明确。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1)。
(三)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书(***2)。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五)银行放款时开具的借款凭证(借据)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复印件。
(六)专利权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反担保)合同复印件。
(七)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所占额度或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贷款属于知识产权(专利权)与其他担保措施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的,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分别明确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担保和反担保的额度或比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报告、***复印件。
(九)企业符合中小微划型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内容要素完整、清晰可辨,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请用公司全称命名文件夹,里面包含:1、2020年度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3);2、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舜华路2020号(一楼窗口)
联 系 人: 孟老师 黄老师
联系方式: (0531) 6879 202****71078
***1:承诺书.docx***一.docx
***2: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申报书.docx***二.docx
***3:2020年度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三.xls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1年7月30日
编辑: 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