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济南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紧急处置期间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县环保局对全县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储存、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县环保局共排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13家,其中二级及以上医院2家,民营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9家。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是否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情况,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有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情况,医疗废物是否混入生活垃圾等情况。
经过检查,全县的医疗机构建设了医疗废物暂存库,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医疗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医疗废物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通过此次检查,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予以指正,并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环保局将在日常的环境监管中加以督促落实,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