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湖镇三条纪律保证村务规范化管理
一是坚持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求各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和经济承包合同的签订、宅基地的规划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按程序召开会议,并上报镇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向群众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实施。对不及时申报或不按程序办事的,给予支部书记党纪处分,引起信访问题的,给予支部书记撤职处分。二是坚持依制度办事。先后制定《关于建立村级重大事项审核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级基建项目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村级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村级支部、村委公章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办事程序。组织村支部书记、主任培训班,重点培训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相关内容,提高了他们基层工作能力,为他们能够按照制度办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坚持村务、财务定期公开,规定每年的1、4、7、10月的15日为公开日,届时各村要在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将上季度的村务和财务情况向群众公开。公开日不能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实者,镇党委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