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一季度为居民报销医药费88336万元
1至3月份,我区为参保居民累计报销医药费8833.6万元。其中,为9.99万人次的参保居民报销基本医药费7386.8万元,同比增长12%。为参保居民报销大病保险补偿款1446.8万元,同比增长10.2%。
提高政府补助标准。2017年,全区共有48.7万人参加居民医保。各级政府对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50元。贫困人口、重度残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参加医保免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积极推进医保扶贫。自3月1日起,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经鉴定符合恶性***及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的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只适用成年居民)、精神病、苯丙酮尿症等9个门诊规定病种条件的,门规医疗时不再负担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2017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52元提高至62元。居民使用特效药品发生的费用,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4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20万元的支付限额。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设起付标准。
(作者:屈振尧)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