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制度建设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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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深化我区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市中区审计局及时制定出台了《济南市市中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济南市市中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并由区委区政府转发至全区各单位,该管理办法根据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资金量的大小,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事项交接办法则对实行离任经济事项的交接制度的对象、范围、内容及交接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
此办法的实施将全面指导部署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有步骤、有重点、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撰稿人:张雨薇 审核人: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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