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用耗材实现0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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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12月10日起,我市将全面取消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一是实现“零差率”销售,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是推行“多元化”补偿,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多个方式妥善解决。
三是倾斜“劳务”类项目,此次价格调整将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提高综合、病理、治疗、介入、手术、中医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四是实行“动态化”调整,为减少价格调整对群众就医、医疗机构运行带来的影响,市医保局将根据试运行情况,分情况、分阶段对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完善并出台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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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7:26: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