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苹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化工园区定位的公告(云府函〔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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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5日发表
云府函〔2020〕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苹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化工园区定位的公告
按照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被取消化工园区定位的区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引进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禁原有危险化学品企业超出规划红线范围的新建、扩建。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本次园区清理退出公告发布前已完成立项手续、落实用地规划、在建尚未投产以及处于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以继续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和发展。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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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00:20: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