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1、建设项目概况
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是配合茂名港工业区建设的一条重要公路,是广湛高速公路马踏互通立交至博贺新港的一期工程。路线起点位于电白县电城镇马店附近的国道G325线K321+691处,设环形平交与国道G325线相接,路线呈南北走向,途经桥头坝、庄垌、爵山中学、内村、马槛、铺仔园、下海、旭岚、村仔,终点位于博贺港区的村仔附近接规划建设的博贺新港区道路。路线全长13.5公里。项目按一级公路建设,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0m。设计车速100km/h,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平面交叉工程4处、桥4座(其中中桥1座,小桥3座)、涵洞49道、通道9道。
项目全线以填方路段为主,总挖方量24.6万m3,总填方量95.7万m3。需借土石方84.2万m3,拟选取土场3个,弃渣场2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66.48公顷,征用土地66.25公顷;项目建设需拆迁建筑物约0.9万m2。项目估算总投资1.22亿元人民币。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使沿线耕地减少,植被覆盖率减低,路基挖填破坏原地形地貌和植被,同时也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工程活动搅动了自然原有的生态平衡,对沿线生物的生存产生不利的影响。
(2)噪声影响:公路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的特点,夜间施工的噪声影响更为严重,对线路附近的村庄、学校影响较大。但施工期噪声是短期的,将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公路营运期间,将使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昼间基本影响较小,夜间影响比较明显。对受影响较为明显的敏感点,应对其采取有效噪声防治措施。
(3)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路基挖填和路面铺设过程遇降暴雨造成水土流失、桥梁基础的钻孔、打桩和施工人员宿地的生活污水造成的影响。只要加强各个施工点的管理,文明施工,确实落实环评报告中的施工环保措施,一般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主要是路面径流水和运载危险品风险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经分析本线路路面雨水径流所产生的污染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间,沿线各河流、沟渠、鱼塘均存在危险品运输发生水污染事故的风险,事故的概率很小,但化学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因重大交通事故而引发水体污染事故还是有可能发生,且一旦发生上述事故,将可能造成严重的水环境污染。因此交通管理部门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化学危险品的运输管理。
(4)环境空气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未铺装路面粉尘污染物、沥青搅拌站、灰土搅拌站排出的粉尘和烟气污染物,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根据预测结果,各路段在营运期无论是在日均车流量还是在高峰小时车流量情况下,NO2小时平均浓度预测结果均低于国家二级标准。当叠加环境背景浓度后,NO2浓度仍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营运后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是有限的;正常情况下对沿途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
生态环境: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分为防治措施和恢复措施。当公路建成后,对永久占用土地,尽早进行补偿绿化;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松土、平整恢复其原有植被。
声环境: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施工环境噪声防治”的有关规定,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或调整作业时间等的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水环境:采取严格管理和工程措施保护公路跨越河涌的水质;施工管理是防治和缓解环境影响的主要途径,尤其是桥梁施工和施工营地的管理。
环境空气:在未铺装路面、粉状建材堆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对沥青和灰土搅拌站位置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在200米以上。
(2)营运期环保措施
声环境:对沿途受影响的敏感点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如安装隔声屏障、修建围墙、住宅安装隔声窗等,均可有效地减低噪声的污染使声环境质量达标。
水环境:为防止风险事故危害,将实施桥面径流收集和防护栏加固工程措施,同时作为交通工程的一部分安装警示牌、示警桩等一系列措施;陆域路段路面径流采取管道、边沟收集等措施。
事故应急:为避免和缓解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水质产生不良影响,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建立环境监理与监测制度。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按项目的性质和规模,项目将永久占用977亩的土地,施工期会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噪声和扬尘等影响,但通过实施相应措施影响有所减小;项目运营期将主要带来一定的交通噪声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化学危险品事故风险等,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噪声防护措施、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和避免其影响。
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是配合茂名港发展和临港工业区建设的一条重要公路。本项目路线布设从环境角度而言基本合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只要建设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各项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措施正常实施,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后,将使项目建设中及运行后对环境特别是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程度。所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国道G325至博贺港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5、注意事项
(1)公众需查阅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在网站http://www.scies.com.cn/浏览或。
(2)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2006年6月2日前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3)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博贺新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四路89号四楼基建科(邮编:525000)
联系人:张有钦
联系电话:0668-2822653 E-mail:yqzhang906@163.com
环评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邮编:510655)
联系人:吴英海
联系电话:020-85524442 E-mail: wuyh@scie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