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积极探索 狠抓落实
我市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本报讯(记者 梁毅 通讯员 李K全)中央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后,我市高度重视,成立贯彻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学习,经深入调研,制定了茂名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力争到2007年,建成具有茂名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到2010年建成完善的具有茂名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周镇宏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含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及相关市委常委等为副组长的贯彻《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学习贯彻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党组)把《实施纲要》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活动中。党校等培训机构在今年组织的全市镇委书记、镇长及处级干部培训班中,把《实施纲要》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今年1月初,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实施纲要》,市委书记周镇宏亲自主持、亲自动员、亲自辅导。接着,市纪委以及全市副处以上单位都纷纷结合茂名和部门实际,进行了深入学习。高州市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实施纲要》辅导报告专题片共126场次,参加人数24100多人。今年4月11日,市委举行报告会,邀请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李本刚作专题辅导报告,全市1000多名领导干部聆听了报告。今年6月,市纪委举办了茂名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修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研究讨论茂名市《实施办法》。同时,举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活动,全市共收到论文86篇,并对获奖论文进行了颁奖。
今年5月中旬,市委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推动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茂名日报》(2005-07-14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