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隐患威胁学生交通安全
市教育局公安局昨天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记者昨天从茂名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上了解到,今年1至6月,我市共发生涉及在校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47宗,死亡20人,受伤58人,占今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6%。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威胁学生身心健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活动,对学生家庭更是沉重的打击。就目前情况来看,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形势相当严峻,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已刻不容缓。为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昨天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各校及家长要做好暑期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无证驾驶引发事故增多
案例:2006年4月26日15时30分,信宜金垌中学初三级学生陆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东镇往金垌方向行驶,行驶至金垌六明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陆某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点评:按规定,摩托车驾驶员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才能驾驶摩托车上路。然而有部分家长和学生对此存在不正确的认识,认为驾驶摩托车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胆子大,不用一个小时就学会,就能上路。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学生的判断能力、行为支配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心理生理素质不成熟,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在未经严格的学习培训、考试的情况下,面对复杂多变的道路情况,往往手足无措,应对不当,极易发生撞车、撞人或自翻等交通事故。今年4月26日至5月11日,信宜市就连续发生4宗涉及学生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4名为中学生),其中有3宗事故是因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的。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案例:今年2月10日17时50分,司机程某驾驶一辆重型罐式车途经207线高州市大井镇沙田路口时,与黄某驾驶载其妻子、二名儿子及侄儿的超载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及其妻子、侄子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经查摩托车上五人均未戴安全头盔。
点评:许多家长和学生认为驾乘摩托车戴头盔麻烦,有失风度,很不方便,而未能认识到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护驾驶人的头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能减轻伤害的程度。在发生的学生交通事故中,许多情况是由于没戴头盔而造成学生死亡的。
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摩托车
案例:今年5月11日凌晨,信宜市思贺中学学生陈某、李某、梁某三人驾乘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思贺八排往思贺墟方向行驶,行经思贺高田村下坡转弯路段与一行人相碰撞,摩托车失控撞向公路右边电线杆,造成车上陈某、李某当场死亡,梁某与行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点评:两轮摩托车作为简易机动车,其刹车及承载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超载超速,极易造成刹车失灵、车辆失控,其后果不堪设想。
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案例:2006年3月21日20时,张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公馆往茂名市区方向行驶,当车行至高七线镇盛荷榭村路段时,碰撞突然从右往左横穿公路的行人黄某(男,12岁),造成黄某当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今年4月7日晚上21时30分,电白三中初三学生杨某、罗某、崔某、高二学生廖某四人(均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分别乘驾两辆无号牌的摩托车,到霞洞石顶底村委会某同学家参加生日宴会后,酒后驾车经过电白县霞洞镇军屯村委会双连塘村路段时,发生碰撞,两辆摩托车上4人全部受伤送霞洞镇卫生院抢救,由于抢救无效,其中罗某、杨某、廖某于22时35分许死亡。崔某后转送茂名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
点评: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但是现实中未满12岁就骑车上学的学生为数不少,一些学生还蹬着前后载人的自行车在公路上飞奔,在车河中穿梭,使路人看了心惊肉跳;一些学生在马路上行走,也不按规定走人行道,随意横穿公路,甚至翻越护栏等;还有一些中学生则瞒着父母,偷开家里的摩托车载上几个同学、朋友外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预防对策:落实责任加强管教
现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即将放暑假,鉴于我市学生交通安生形势严峻的情况,昨天,茂名市教育局和茂名市公安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要做好暑期学生道路交通安生工作,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其纳入日常的教学议程,认真落实责任制,督促学校把学生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间学校、每个班级、每位老师,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考核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明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结合今年开展的以“保护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邀请交通民警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议,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管教好自己的子女。
●交警部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及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假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公安部确定的“八条措施”要求,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及整治,以查漏补缺。同时,要继续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及驾驶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茂名日报·B版》(2006-07-05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