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纪委严把审理关
确保商业贿赂案件查处经得起历史检验
本报讯 今年以来,化州市纪委十分注重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工作,要求相关办案业务科室、各派驻纪检组及各镇纪委,既要追求效率更要追求质量,要将每宗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至目前止,化州市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5宗,三打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化州市纪委针对派驻纪检组及镇纪检干部实际办案经验不足的现状,多次组织派驻纪检组人员及各镇纪委正副书记进行培训,授课内容包括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方法、技巧、案件审理等。通过加强办案业务培训,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得到极大提高,使商业贿赂案件的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同时,该市纪委根据镇案市审的规定,要求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必须报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由该室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等进行把关,将存在问题的案件退回,限期完善后再送审,直至达到办案要求后才予以批复。如在办理良光镇雇用干部李某充当制假售假窝点保护伞案时,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重光要求审理室对案件办理程序、调查笔录制作、案件资料整理等环节进行具体及时的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使该案顺利定性结案移送。另外,对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时效性要求强的案件,该市纪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由经验丰富的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在案件调查取证阶段协助调查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合法取证,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资料完整准确,使案件处理做到稳、快、准。
至目前止,该市纪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高效审结了73宗商业贿赂案件,有力打击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