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畜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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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近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南村镇召开“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关于加强禽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会议,共有30多家农贸市场(含自行摆卖点)及相关超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市场上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会议对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近期开展的禽流感防控工作和接报的多宗群众投诉,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和最近出台的《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市场上不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近阶段,一些地区陆续发生禽流感疫情,为加强对畜禽产品市场监管,我区采取了系列措施。包括: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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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3:38: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