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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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双鹿空调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家用空调筋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550;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60万件家用空调筋板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77号 | 江苏双鹿空调器有限公司 |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公示稿-江苏双鹿空调器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家用空调筋板项目.pdf | 江苏双鹿空调器有限公司租赁宿迁精诚模具有限公司厂房3620平方米,购置喷涂线、冲床、送料机等主要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件筋板生产规模。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流入周围河流;项目排放废水为生产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天然气锅炉弃水、软化弃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经处理满足河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项目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通过市政管网一同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固化烘干、锅炉过程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烟尘、SO2、NOx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后经高度15m排气筒(H2)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负压收集+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工艺进行达标处理后经高度15m排气筒(H1)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3、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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