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公布
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监管与案件查处工作情况,公布了2017年度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基本完成,“263”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法、铁腕治污,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至11月份,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00多起,其中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346起,污染环境涉嫌刑事犯罪移送20余起,环境执法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吴金马个人加工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购、处置废铅蓄电池,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固体废物,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未验先产、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锦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汇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无防渗措施的坑塘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盐城汇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产,德龙镍业有限公司项目未验先产、固体废物贮存不规范,金丽达印染有限公司康林分公司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产,莲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
其中,吴金马等5人违法收购、处置废铅蓄电池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责任人沈俊实,杰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洪彩,锦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责任人王敦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江苏大吉发电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罚决定,最终被按日连续处罚,处罚款270万元。
市环境监察局局长王瑞涛表示,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坚定不移贯彻“生态立市”战略,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环境执法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继续以网格化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为依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护盐城的蓝天碧水,真正让生态成为盐城更加鲜明的特征、绿色成为盐城发展的永久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