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4个集体13名个人防汛抗洪工作受省委省政府表彰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全省防汛抗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宿迁市水利局、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沭阳县水利局、泗洪县水利局被授予 “全省防汛抗洪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宿迁市张先彦等13人被授予“全省防汛抗洪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成功应对淮河宿迁段超历史最高水位洪水和沂沭泗上游1960年以来最大洪峰,累计实现减免灾效益13.7亿元,取得防汛抗洪重大胜利。为做好防汛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专题部署防汛工作,主要领导17次实地检查指导防汛工作,市级层面15次召开防汛工作调度会,高位推动防汛抗洪工作开展。
2020年,我市投入市级防汛经费1000余万元,实施险工处置80余项,组织清除新沂河沿线高秆树木430余亩,修编印发滞洪区撤退、超标洪水防御等预案7个,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活动15次,6300余人次参演,汛期派出工作组60余人,发放堤防巡查手册400余份,前置编织袋29万只、木桩200立方米等物资到一线,组织投入抢险人力3.5万人,为打赢防汛抗洪硬仗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