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卡口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劝返
2月12日上午,在345国道虹桥毗芦与靖江红光交界处,一辆浙江牌照的车辆欲进入我市,驾驶员为宁波人,车上另外一人为我市曲霞人。
据车主成宝云介绍,他1月18日来泰探亲,至今未归,2月12日计划从靖江上高速回宁波,但经过靖江防控点被劝返回我市。我市防控人员通知曲霞镇朱圩村村干部到场,出具了人员在泰期间行踪证明,并实行责任包保。随后,防控人员对该车辆准予放行,并指导车主从泰兴东进入高速。“他们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认真负责,我表示理解和支持。”成宝云如是说。
根据防控要求,所有来泰人员(包含离泰返泰人员),须登录“入泰人员登记”系统登记返泰信息,并严格落实到泰后14天隔离措施。对在泰州没有居住地、没有明确工作的人员,实行劝返,暂缓入泰。复工企业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部分特殊岗位确需外地员工的,企业需上报审批,并由企业严格落实到泰后14天隔离措施。我市批准复工企业的物流车辆和重要民生物资保障车辆,须取得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发放的通行证,同时,对车上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车辆通行证、车上人员身份证拍照、登记后才可放行。
虹桥交通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史文林表示:“我们将严格按照泰州市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泰9号令要求以及泰兴市关于货车通行的相关要求,严格执法,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不符合通行要求的车辆和人员一律实行劝返。”
根据管理规定,批准复工的企业不得使用14天内到过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车辆和人员,同时对所有签发通行证的车辆落实“日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