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创业贷款政策宣传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富民创业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靖财工贸〔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贷款对象
富民贷的支持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原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的十类重点群体为富民贷的重点支持对象。申请创业项目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二、发放额度
对个人创业者发放的贷款一般额度为15万元,对雇佣3-5人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雇佣6人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雇佣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
三、贴息标准
1.创业担保贷款仍执行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个百分点。
2.对富民贷支持的十类重点群体创业者,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按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财政贴息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3.对小微企业按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四、贷款流程
办理富民创业贷需要携带《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所填写《富民创业贷款前期审查表》一式四份,加盖人社所公章后,交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8号窗口审核贷款金额和贴息比例。审核通过后,凭身份证、《富民创业贷款前期审查表》交至承包银行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