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
2月16日,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以及省委、泰州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有力推动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地生效,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赵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叶冬华主持会议,市领导尤红、赵国庆、范敏、何卫东、王权、包国芳、申晓勇、潘企根、沈南松、史骥涛、罗晓东、赵巧新等出席会议。
赵叶指出,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市机构改革蹄疾步稳的思想自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全市上下要从战略全局和事业长远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泰州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勇于担当、善作善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第一主题,把服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靶向,把构建简约便民高效机制作为第一任务,确保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任务保质保量、不偏不倚。
赵叶强调,要以更高的实施标准,加快形成实现全面小康历史性胜利的体制机制。要把握“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治理”的关系。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把机构、职能、资源等作为一个大系统总体谋划、协同推进,不仅有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优化,还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深化,必须切实加强统筹力度,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在机构职能整合归并上出力,在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上用力,在职能优化权责协调上发力,真正做到准确定位、合理分工、增强合力,让党的领导更坚定,让管理服务更有效,让综合效能更有为。要把握“协同”,处理好“标准”和“精准”的关系。加快推动改革落实,严格对标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坚决改到实处、改出效果;科学谋划机构设置,加强与省、泰州市机构改革的衔接,对标上级党委主要职能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重要机构,优化设置市党政主要机构,做到总体一致、基本对应;切实兜底职能配备,所有涉改部门都要聚焦主业,抓好业务职能整合,细化职责任务清单,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做到有人管、接得住、兜好底。要把握“实效”,处理好“整合”和“融合”的关系。增强转隶人员的战斗力,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确保人员稳定、工作稳定,坚持以事选人、以事择人、依岗用人,真正做到人与岗相适、事与人相长;提升整合机构的续航力,花大力气优化工作职责、服务职能,推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提高新建班子的凝聚力,让新班子有新气象新作为。
赵叶要求,要以更严的工作要求,有效构建保证市机构改革圆满完成的组织体系。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导、指导责任,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主体、主导责任,涉改部门必须坚决服从改革大局,严格按要求、按时限落实硬性指标;加强协同、协作责任,形成“五指握拳”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抓实衔接协调,做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做细“先转隶、后三定”,做强“依法、刚性”。要夯实思想工作,拓宽宣传的深度,增强回应的广度,提高引导的温度,积极做好“人”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要落实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坚决杜绝逾规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编制管理,认真执行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要求,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全面小康实现历史性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叶冬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要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衔接到位。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确保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衔接,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绝不能出现责任缺位、监管真空。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任务执行到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保密等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凝聚合力、增强动力。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申晓勇作了《关于靖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这次机构改革后,我市共设市级党政机构37个,其中党委机构9个,包括1个纪检监察机关和8个市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28个。另外,还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省级和泰州市级机构安排,设置了33个挂牌机构、3个合署机构。同时,在这一轮改革中,进一步规范了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其中党委议事协调机构6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有4个设在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市各委办局(公司)、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市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