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27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897581
通讯地址: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序号 | 环评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审批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1 | 报告书 | 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及1万吨可燃冰开采专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技术项目 | 泰州高港高永化工园区内 |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陈滨 tzhbhp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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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及1万吨可燃冰开采专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技术项目(报批稿);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及1万吨可燃冰开采专用羧甲基纤维素钠技术项目(公示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