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场),区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3日
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推进我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推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的农机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农机事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不低于86%;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2021年完成2个“平安农机”示范街(场)建设,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使我区达到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查指导等工作。各街道(场)、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迅速搭建班子,谋实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务求创建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农业农村局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实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稳定在86%以上;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指导、督促各街道(场)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依法履行农机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与区应急管理、交警、教育、财政、政法等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修订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机道路安全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发挥监管职能,将农机安全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对部门和街道(场)的目标考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街道(场)和部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以及落实情况。区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切实保障全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区交警大队在路面动态管理时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通报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拖拉机等道路交通的事故预防、处理等工作。区交通局要对各级公路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危险桥梁、危险路段改造,完善各级道路的相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科学引导拖拉机及各类机动车辆安全通行。区委政法委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系列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协调创建过程中有关工作。区教育局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平安农机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场)要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制度。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10日)。成立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各街道(场)、相关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建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9月11日—9月20日)。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形成创建“平安农机”示范街(场)、村、户的总体框架,筛选符合标准的“平安农机”示范村和示范农户名单。在此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各街道(场)严格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进行各项基础建设。
(三)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9月21日—10月20日)。各相关部门、街道(场)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及配套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威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机生产行为和保障农机安全。
(四)自查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1日—11月10日)。领导小组对创建的“平安农机”示范街(场)、示范村、示范户进行检查、验收,在确定达到创建标准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复评。
(五)总结阶段(2021年11月11日—11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做好收集资料、归档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目标考核,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街道(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
(二)密切部门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农机、安监、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定期举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启动事故责任倒查制,调查事故责任,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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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礼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飞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学林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晟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礼晓 区财政局副局长
戴兴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磊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峻岩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体前 星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曹晓峰 汤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道斌 永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庆松 桥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工会主席
丁 波 江浦街道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后玉成 汤泉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飞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相关链接:关于《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图解:《浦口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