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洪翠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9号)收悉,收到提案后,我局积极与区商务局进行对接,围绕提案内容,现答复如下:
企业新上项目审批离不开各类中介服务,中介服务质效事关我区项目审批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所以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升中介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一、清理规范中介事项。根据省、市协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月份,区协调办组织区内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所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形成高淳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69项),已在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淳旗舰店公开。
二、大力推行区域评估。在高淳经济开发区进一步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洪水影响、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含雷击风险)及环境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努力做到落户在已实施区域评估区域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实行单独项目评估,或者依法依规简化相关审批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已完成开发区全域压覆矿、1.6平方公里地质灾害和4.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已完成开发区雷击风险评估招标并签订合同,环境评价正在招标。
三、建设网上中介超市。依托南京政务服务网开设网上中介超市,提供网上发布、综合比选、合同备案、服务评价等服务。按照“零门槛、零限制”要求,广泛引导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进驻,按照宽进严管、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中介服务机构交易行为。引导区内企业在网上中介超市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同时做好与“信用南京”对接共享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作为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考核评定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全面开展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将所有进入高淳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信用评价服务平台,服务对象、管理部门和审批部门三方对其服务进行实时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系统上公开公示;强化物价监管,联合各中介主管部门,对各类中介收费标准进行重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服务收费行为。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