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为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巩固我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区政府于2019年9月27日制订了《溧水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并组织实施。(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城镇污水处理仍存在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收费难以弥补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等突出问题。由于存在这些薄弱环节,导致污水处理效能较低,在此背景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二、 方案制订依据
1、《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建城〔2019〕220号)。
2、《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宁水排〔2019〕489号)。
三、核心内容
1、制定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方案,通过完善溧水区排水设施一张图信息系统,实施动态更新,实现管网管理信息化、账册化。同时加强与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等设施权属单位或物业代管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接,由设施权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
2、加强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排水管道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巡查制度,加强片区雨污分流建设管理,加快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和移交,建立管养体制,巩固雨污分流建设成效。推进管网建设与修复,消除管网空白区。加强排水源头治理。
3、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泥处理能力。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可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节约水资源。
4、强化管网建设和改造质量管控,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工程质量关,高标准建设污水管网,强化管网工程验收,进一步强化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
5、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各地要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排水(城管)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健全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6、逐步建立污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建立由设施权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协同推进的排查机制。
7.完善排水许可管理机制,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夜排档、小型餐饮、小型医疗机构、洗车、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水乱接乱排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施工临时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排水许可批后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排水户的监管力度,规范源头污水入网行为。
8.推进污水处理系统“片管长制”,健全“管进水、管设施、管运行”的精细化管护机制,实行排水全过程监管。
9.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加强市政排水口规划设计与河湖防洪、水资源供给等规划设计的衔接;合理控制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重点加强沿河截污管道截流井、有混接的雨水及合流制排水口改造,杜绝山水河湖水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10.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适应的动态收费调整机制,通过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充分保障污水处理厂运行、收集管网泵站养护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资金需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对接下来的三年污水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行动,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对城镇污水处理关键症结的***起到推动作用,必将促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相关文件链接:http://www.njls.gov.cn/lsqrmzf/201911/t20191129_1725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