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于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查禁行动
2月12日,我区专题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于2018年2月15日(除夕)、16日(正月初一)、20日(正月初五)、3月2日(元宵)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查禁行动。区领导张小平、纪圣智、朱启军参加会议。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此次查禁行动人员安排按照属地管控的原则,以社区(村)为单元,按照小区、道路、重点部位分片包干;划定责任网格,落实巡查人员。整个执法过程中,将坚持违规必查、违禁必处、处必有果的原则。期间,区纪委将按照行动方案,对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张小平要求,全面落实责任,按照片区严格落实巡查责任,确保做到巡查、禁放、管控全覆盖;继续广泛宣传,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坚定工作信心,确保打赢烟花爆竹禁放攻坚战。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贩从中看到了“商机”。连日来,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办公室联合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深入与安徽接壤的桠溪、固城、砖墙等地,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突击行动。
日前,经过多方走访和秘密侦察,区烟花办一举捣毁了福建商贩私设在漆桥镇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没收劣质烟花爆竹186箱,这是今年以来我区查获的数量最大的“私库”,此案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1月份至今,我区共查获非法运输车47辆、非法存储仓库14个、非法经营户11户,共计没收烟花爆竹1124箱。 据悉,春节期间,我区将继续突出城郊结合部和偏僻地区的废弃仓库、闲置厂房、养殖场以及与外省、市交界地带等可能从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部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陈鹏飞 孔玉花 芮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