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新华公寓祥和苑范围地名命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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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新华公寓祥和苑”地名范围的请示》收悉。经南京市地名办审核,命名方案符合《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新华公寓祥和苑”(Xīnhuá Gōngyù Xiánghé yuàn)地名范围。调整后,新华公寓祥和苑东至高旺路,南至福瑞路,西至高瑞路、福英路,北至高旺路。
希你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批复地名各类标志的设置工作。自批复之日起,各单位一律使用本批复地名。
此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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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0:10: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