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JNZX1204070号提案的答复
余洁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工作条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局一直十分重视改善和提高环卫工人生活和工作条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一是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经费投入,累计购置各类环卫作业车辆537辆,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力度,逐步降低环卫工人作业强度。二是组织开展“环卫工人日”“暖冬行动”“城市美容师评选”等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环卫工人的先进事迹和环卫事业的发展,营造全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环卫工人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发放“温暖礼包”“节日慰问金或慰问品”“荣誉证书”的方式,激发环卫职工爱岗敬业、创新争优的工作热情。三是通过结合中转站、公厕建设改造以及呼吁爱心企业的方式,建设了一批“安康驿站”“爱心驿点”,为环卫工人提供临时休息、取暖场所,切实改善环卫工人劳动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
为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关于改善和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的指导意见》(宁城管字〔2016〕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着重从5个方面改善和提高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一)保障休息权益。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保证环卫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二)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五一劳动节”“环卫工人日”等节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通过制作展板、公益广告、微视频、环卫专题节目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卫工人的先进事迹和环卫事业的发展,赢得社会各界对环卫行业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安全管理。督促各环卫作业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及培训会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环卫安全作业规范,为环卫工人足额配备具有警示和反光性能的安全服和安全帽,按照规范设置安全标志和设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四)增强设备力量。在满足现有主干道机械化清扫需求的基础上,继续增加资金投入,通过采购一批小型单兵水扫设备,推行背街小巷、慢车道、人行道、路外区域机械化水扫作业方式,减少人工作业,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五)健全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健全风险保障机制,设立环卫职工特殊困难专项救助基金(不低于10万元/年);落实环卫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每年组织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康驿站”等环卫工人作息场所,配备空调或电风扇、微波炉、淋浴间等,提供开水,不断改善居住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