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虞鑫等同志工作岗位分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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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下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虞鑫同志到百家湖司法所工作;
马玲同志到百家湖司法所工作;
王茜同志到秣陵司法所工作;
张玥同志到秣陵司法所工作;
陈妍同志到东善桥司法所工作;
曾阳同志到湖熟司法所工作;
王文同志到湖熟司法所工作;
***同志到禄口司法所工作;
刘莘瑜同志到土桥司法所工作;
张云同志到土桥司法所工作;
王素芬同志到方山司法所工作;
王严凤同志到方山司法所工作;
侯东旭同志到汤山司法所工作;
徐海文同志到上峰司法所工作;
马冲同志到上峰司法所工作;
王旭同志到麒麟司法所工作;
管明丹同志到麒麟司法所工作;
陈昌玲同志到横溪司法所工作;
张平同志到陶吴司法所工作;
季霞同志到陶吴司法所工作;
薛瑞同志到谷里司法所工作;
陈蕾汁同志到谷里司法所工作;
鲍婷婷同志到江宁司法所工作;
刘超同志到江宁司法所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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