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南京市鼓楼区信鸽协会批复
刘翔、黄学林、顾金清发起人:
你们向我局申报的关于成立南京市鼓楼区信鸽协会等相关资料,我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对以下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可行性;发起人刘翔、黄学林、顾金清以及拟任负责人刘翔、黄学林、顾金清、李顺林、黄小平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成立南京市鼓楼区信鸽协会,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市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2018年7月9日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