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序号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1 | 宁环(雨)建〔2021〕3号 | 2021/6/7 | 雨花台区外院东沟暗涵清疏整治工程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南起青年路,北至向阳雅居公厕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0:05: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