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城管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2号建议的答复
陈 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南京市全面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1月份《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截止目前,我区完成了488个小区撤桶并点,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814个,小区集中收集点投运率达到100%。共配备指导员874名,每天分两个时段(7:00—9:00、18:00—21:00)开展常态化的桶边宣传指导,累计投入约***00万元,小区垃圾分类质量效益显著提升。
我们深知,虽然目前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高质量开展垃圾分类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争优除差”行动,全面排查小区分类状况,进行打分评级,督促整改提高;开展垃圾分类“微风”行动,实施“微改造、微宣传、微奖励”,通过加装洗手桶、垫脚台、破袋器、脚踏板、手拉环、遮雨棚等方式对垃圾分类收集点进行微改造,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分类投放点布局和开放时间段,提高便利程度,培养居民分类意识,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适当增加分类集中收集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在现有收集点外适当增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满足居民日常投放需求。二是加强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配备。指导员加强桶边分类督导,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小区增加提示牌、告知信,公示投放地点和投放时间,提醒居民不要乱扔垃圾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根据小区垃圾产生量,增加小区垃圾清运频次,避免垃圾满溢,维护好小区环境。三是针对公共区域大垃圾桶盖问题,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优化垃圾桶投放功能,桶盖设计方面问题,组织人员到垃圾分类开展较好的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学习,下一步借鉴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提高我区公共区域分类设施使用率。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思飞
联系电话: 83678215
玄武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