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稳外资促发展15条措施
近日,南通市出台《关于稳外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提升投资服务质量、强化投资保护措施四个方面提出15条政策措施。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方面,《意见》提出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政策,拓展外商投资领域,提升开放平台引资质量。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高金融、科创、民生等领域开放水平;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运输、信息传输、基础设施等新开放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引资主阵地作用,推进打造以国际合作园区、海外招商联络处、紧密合作型高等院校等为核心的高质量外资集聚体系;加大对国际合作园区建设的财政奖补力度,支持出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加大投资促进力度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外资招引的鼓励领域,力求用足用好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优化投资促进方式,鼓励外资参与产业集群建设。
提升投资服务质量方面,《意见》对“省23条”“国15条”提出的便利化服务措施,结合南通实际进行了细化,主要包括完善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服务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企业、提高来通工作便利度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意见》在加强投资保护方面进一步强调“省23条”提出的权益保障的制度安排,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应用保护、规范执行监管政策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