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明确四大目标推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近日,扬州市着力聚焦新冠疫情后期消费环境建设,明确四大目标,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全力打造全市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紧盯“三年规划”目标,实现组织有力、多方联动放心消费创建新机制。围绕《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目标任务,在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和行业,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提升商品与服务质量,健全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能。加强力量整合,形成共创、共建、共享合作新机制,建立健全放心消费品牌创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完善项目绩效***督查机制。
二是坚持示范引领导向,打造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引导省、市级放心消费品牌集聚区、诚信经营示范一条街、正版正货一条街等,通过街区展览、媒体展播、活动展示以及公开“放心树”“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等标识,提升创建影响力,扩大社会监督面。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进实施“放心消费创建为民办实事”项目,鼓励支持获牌行业、单位、街区等制定生产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
三是优化创建工作载体,营造公平有序、安全舒适的放心消费新生态。围绕商业综合体和消费购物一条街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坚持创一个带一片。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深化旅游、金融、信息、电信、教育培训、养老服务等民生行业创建,精准打造放心消费品牌。坚持创建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完善放心消费创建考评办法,将消费者服务评价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突出服务民生根本,建设凝聚共识、发挥共治的放心消费新环境。全力参与“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落实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围绕该市“3号文件”,推动诚信示范街区、诚信旅游景区、诚信旅行社、诚信宾馆、诚信旅游购物店等创建,第五届民生行业“十佳诚信单位”评选,提升“微笑扬州”服务品牌。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组织与效能、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