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 做好临时安置点环境消杀、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受灾群众诊疗工作
◎ 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信息报告
6月以来,我省皖南、大别山区、沿江地区遭受强降雨袭击,多地不同程度受灾。省卫计委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做好主汛期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进行强化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县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派驻医疗防疫小分队,做好临时安置点环境消杀、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受灾群众诊疗工作,指导做好高温中暑防范,努力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120急救中心(站)要做好医疗救治的人员、药械、车辆等准备工作,储备必要的救灾防病药品。应急小分队要处于待命状态,并开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一旦发生因灾造成的伤病,确保能及时迅速开展急救和医疗救治工作。
按照要求,各级卫计行政部门还将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尤其是加强腹泻病例监测,发现洪涝灾害相关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立即报告,重大灾情将实行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零报告制度。(记者 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