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
4月7日,区长王林祥组织召开大东区河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区河长制和生态环境督察整治相关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实现全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副区长刘雪莲主持会议,河长制工作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大东区先后完成了山梨河、辉山明渠等河道生态修复改造工程,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站在新起点,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
要坚持突出重点,聚焦管好“盆”和“水”的问题,统筹加强河、塘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维护河道生命健康,要依法划定河域管理保护范围,实行涉河、水行为全过程监管;要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健全用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要对河域管理存在的乱占、乱倒、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部署“清四乱”行动;要坚持河长日常巡查监管制度,落实河道管理、执法、巡查、保洁等相关人员,对涉河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会议强调
要坚持制度落实,压紧压实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级河长对相应河域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域管理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督导检查,要综合采用每日巡查、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及时深入了解各级河长履职和河域管理保护的真实情况。要严格考核问责,针对不同考核对象研究制定差异化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同时,要引导公众参与,将河域面貌改善、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建立河域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