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放开监管不能放松
近期,大东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接到多起关于停车场收费上涨的投诉,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对区内被投诉几家停车场展开现场调查。
根据:《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6] 100号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一)依法设置并取得经营资格的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和公益性特征的公共停车设施(如机场、车站、码头、医院、景区等)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依法设置并取得经营资格的非自然垄断性质的、社会资本全额新建的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目前停车收费的市场价格放开,物价部门对其明码标价进行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被投诉停车场存在公示牌损坏,未及时悬挂新公示牌,导致收费员私下里超标准收取停车费问题。检查所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理,要求其做出整改、退还多收款项、尽快将新收费标准公示牌进行公示。
在处理关系民生的举报、投诉过程中,大东区物价检查所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宗旨,在服务市民的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管,有效的维护了全区收费停车场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