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07号关于加强皇姑区民营经济发展提案的办理复文
委员姓名: 李静
提案编号: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07号
主要内容:关于加强皇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
【案由】: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尤其是在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要想实现振兴和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区域发展至关重要,因此,皇姑区应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发展难
题,促进皇姑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发展。
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民营经济总量不断扩大,比重不断提升。目前沈阳市已有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超40万户,占全部企业的95%,民营经济增加值超4000亿元,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2003年到2013年间,沈阳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4倍,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增加了96倍。在《沈阳市2014年度纳税百强单位排行榜》中,23户民营企业榜上有名。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就业创业的广阔空间,振兴十年来,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全市90%的新增就业,民营企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皇姑区现有中小企业数量也逐年增长,现已达到4.7万户,民营经济的发展已成为区域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二、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我区民营经济在规模总量上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我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总体增长速度趋缓,部分企业面临很大困难。这既是大环境变化带来的客观影响,也是小气候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体制机制障碍、市场发育不充分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存在着企业税赋重、融资难、融资贵、运营成本偏高、盈利水平低、难以扩大再生产等实际问题,严重制约了沈阳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生产要素成本仍居高不下,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型民营企业势单力微、生产经营处于微利或无利状态,有的甚至难以为继。
二是融资环境仍然不乐观。融资渠道狭窄,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但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十分突出,是当前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是创新力度依然不足。我区民营企业低端化现象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低端化,大部分民营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弱,产业趋同比较严重,自主创新能力普遍不强。
四是人才缺乏制约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引进高水平科研人员还比较困难,本市大专院校毕业生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出现“孔雀东南飞”现象,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加快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明确提出:“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创新扶持模式与政策,探索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有效途径。”这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形态,民营企业敢想敢干的进取精神,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与市场高度结合的机制特点,正是皇姑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创新的力量源泉,也是皇姑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高端化发展,增强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为皇姑实现全面创新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一)鼓励创业创新,提升民营经济内涵
民营经济是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经济形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发展方兴未艾,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主体创造力的重要路径。因此,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鼓励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优势传统产业小微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向高端化发展,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传统产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可鼓励民营企业实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创业创新产业集聚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技术改造。
(二)积极减负增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加大改革力度,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政策,并结合沈阳实际,出台操作性更强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步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尽快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时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消除重复征税和多头征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营造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推动金融创新,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的原则,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基金,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子基金。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鼓励企业股权融资。实施金融创新,商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出适合民营企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多种渠道实现直接融资。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民营出口企业提供融资产品,解决出口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技改项目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对接机制,支持技改项目融资,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推进银企合作,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组织召开银企合作恳谈会,实现企业与银行融资对接。
完善服务平台,拓展集聚发展空间
提高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展水平,为投资兴业者和“苗企业”的成长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汇聚沈阳。在符合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并保持主体建筑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厂房的整体或部分就地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检测检验、产业孵化等服务业项目,可保持其用地性质不变,不征收土地年租金及土地收益差额。鼓励民营企业集约用地、集聚发展,在全市工业园区规划中预留工业中小微企业的用地用房。加大对行业协会、民间商会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家参加全市有关会议、出席有关重大活动制度,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大发展、快发展,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承办单位: 皇姑区经信局
经办人姓名: 史阜军
联系方式: 86840004
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皇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一些普遍问题,我区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从政策层面加大扶持力度。在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的同时制定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一要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支撑种子期、初创期、有潜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减轻资金困难;为政府担保机构注入更多的担保资金,提高我区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担保额度,尽可能的降低保费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融资担保支持。
二是积极发挥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让税收政策在拉动投资、扩大出口、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克服瓶颈、促进创业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正面促进作用,尽量减少税收政策调控的时滞性、局限性等负面作用。
三是进一步税费清理。对照上级政策法规清理中小微企业税费收缴,对不合理收费坚决取消。
四是多层面提供综合服务水平。继续深入企业调研,切实解决问题。发挥民间服务平台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作用。确定一批“皇姑区中小微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利用民间服务机构,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力度,保证政策落实。深化审批管理方式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工作模式。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服务。进一步保护企业的利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建立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认真组织好统计数据采集,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经营景气调查,坚持定期统计和预警并重,增强中小微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五是努力寻求解决发展资金问题。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实减轻企业发展的负担;创新非公企业融资渠道;建立非工企业信用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皇姑区中小微企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委员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2017年4月20日
审核人:朱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