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0年4月上半月区域河流水质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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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为推动我市河流水质达标工作,根据《沈阳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区域河流断面每半月开展一次对比监测,根据断面水质上下游变化、环比变化情况对各区、县(市)进行考核排名,现将4月上半月排名情况予以通报。对排名靠前的沈北新区、铁西区、辽中区给予表扬,对于排名靠后的浑南区、康平县、于洪区给予通报批评,其中于洪区、康平县分别连续三次、两次位列后三名,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整改。
编辑: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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