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共苏家屯区委办公室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苏家屯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沈苏委办发[2019]26号)的规定,区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交通运输局在岗在编人员数8人,全局共有执法持证人员7人,2019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为4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成立法制审核小组,时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更替,并对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监督审核。2019年我局按照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了4次培训。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2019年区交通运输局共制定18项行政执法事项并予以公开。分别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件运输)许可;汽车租赁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公路工程(乡、村)施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外商投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普通公路;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普通公路;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普通公路;重大涉路施工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配发租赁汽车证.
五、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19年我局按要求参加了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并在我局内部组织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国家相关基本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2019参加培训考试人数4人,通过率100%。
六、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121宗,受理121宗,许可121宗,不予许可0宗,撤销行政许可为0宗。行政许可案件中,被提起行政复议0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为0宗。已通过政府网站、审批窗口、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公示。
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许可办理人员将许可证明事项以照片形式进行留存。
沈阳市苏家屯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