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沈苏市监发〔2019〕19号
签发人:蔡学群
致公党苏家屯区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食品监管体系,协调联动保障食品安全
苏家屯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成立于2005年,是区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安办是区食安委的办事机构,设立在区市场局。区食安委负责协调区委宣传部、区编委办、综治办、民委、科协、政府办、法制办、发改局、经信局、服务业局、财政局、科技局、农林局、动监局、粮食局、供销社、建管局、行政执法分局、教育局、卫计局、旅游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市场局24个成员单位和17个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在各行政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食安办协调区公安分局、农林局、动监局、粮食局、卫健局、民委、建管局、教育局、市场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紧紧围绕种植养殖行业、集体聚餐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民办教育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在全区范围内相继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畜禽养殖屠宰、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农村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区食安办组织相关食安委成员单位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每年春秋两季开学,组织城治办、市场局、教育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二、加强监督抽检,排除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全部采取的是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完成的,检测机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方式、方法、标准全部按照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实施,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查阅知晓。另外,国家局、省局、市局、区局每年分别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检机构,承检机构的检验对象、检验项目、检验标准依据,以及检验结果定期在本级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18年度,苏家屯区市场局总计组织监督抽检1508批次,不合格9批次; 2019年截至目前对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组织了监督抽检61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结果均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示,抽检实现公开化、透明化。
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区市场局协调辽宁通正检测公司为我区城区6个农贸市场建立了快检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日对6个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农残、兽残检测,并每日进行公示。初步把控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环节的安全性问题。 此项工作区市场局走在了全市系统前列。
目前,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需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立即启动召回程序。2018年区市场局承接上级转办的不合格案件34件,涉及召回的12件,全部执行了召回程序。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工作
区农业部门从源头出发,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构建区、街道、村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检测、农业执法监管网络。全区119个行政村,全部订制网格化监管制度板,层层落实责任。强化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全方位、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查瘦肉精及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对辖区内17家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积极督促所有定点屠宰厂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
2018年12月19日至今年3月区市场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苏家屯区市场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2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560家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8家次。为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发放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3500份,与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2135份。累计开展宣传活动39次。
今年区市场局将购买《食品安全法》和 《广告法》单行本3000册,分发至相关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在去年实践的基础上,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自学、集中学习、聘请专家授课、开办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制作流动法制宣传板报、设立食品药品法制咨询服务热线等方式,努力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百姓对食品药品的认知能力、监督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和意识。
四、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保障百姓饮食安全
全区规划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三处,分别为迎春公园早市、金山市场、蕙兰早夜市,解决了城区大部分流动摊贩的合法经营难题,全区685个食品摊贩由街道办事处发放食品安全备案登记卡,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纳入区市场局日常食品安全监管范围,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规划区域外的食品摊贩由行政执法分局负责清理取缔,去年食品摊贩规范经营成果显著,为巩固创食安城阶段成果,区行政执法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清理取缔非法经营的食品摊贩,尤其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我区学生及百姓饮食安全。
五、增加财政经费投入 ,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针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不断增加经费投入,2018年在监督抽检投入资金1896300元,监督抽检1508批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投入共计涉及9个农贸市场,用于快检室建设等投入,支付市政府奖补资金46.92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用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发放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补贴48.3万元。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区市场局按照《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放奖励。本办法规定包括了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具体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举报奖励等级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奖励金额在100元到30万元之间按照奖励标准发放。举报奖励机制对于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综上所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2019年区市场局将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建设”、“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小食品安全建设”、“肉类食品安全建设”、“蔬菜安全建设”、“面制品和淀粉制品安全建设”、“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建设”、“进口食品安全建设”、“白酒质量安全建设”和“农村食品安全建设”十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建设,由此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