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五项要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8月18日,浑南区组织全区45个部门及单位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公布了“浑南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对需整改的11项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意见及时限,副区长汪德军对后续整改提出五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务实高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浑南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把握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推进66件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的解决以及11项环保问题的整改,切实按要求完成整改进展情况的报送。对存在扯皮,工作拖拉的单位或个人决不姑息。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凡是与生态环境有关,与百姓利益有关、与各部门责任有关的治理工作要确保到位。特别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管理责任、工程质量是确保工程到期是否达标的关键,各相关责任单位坚决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把环境整改视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当前沈阳市力争实现260天优良天气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浑南区各项整改工作在做好推进的同时,还要将改善大气环境,加大VOC污染防治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对露天烧烤持续严打。对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环保110举报平台的案件高度重视,力争查处一件解决一件,力争不反弹,对处理不力的案件举报3次以上追究责任。
五、环保督察事项要优先列入城建计划,明确工期,保证质量,稳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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