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审计局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率先推行离任交接审计
按照沈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的总体要求,于洪区审计局在征得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后,率先推行了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审计,并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和离任交接程序,对任期满一年以上的党委、政府,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一级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主要领导、分管日常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交接:
一是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使离任领导交得清楚,接任领导接得明白,为交接的领导干部搭建了一个就相关经济事项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使接任领导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二是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离任领导在交接前全面梳理单位的有关经济事项,对未了的债权债务和经济事项进行认真交接,改善“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确保工作连续性。三是简化了审计程序。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交接,可有效地缓解审计机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进而集中力量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经济责任事项有针对性地查深查透,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撰稿人:佟晓娜 审核人:曲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