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2018年7月25日,于洪区检察院党组召开第十五次党组扩大会议,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目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向院党组作了专题汇报。院党组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对这项工作提出具有明确指导性的新要求、新部署。沈阳市检察院第一巡察组组长徐宏捷、副组长富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专项斗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是严格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要按照张军检察长要求,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于洪区检察院各部门要以全院的角度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同时强化外部协调机制,时刻保持与区政法委、区监察委、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
四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充分认识于洪区城乡结合的特殊位置,尽可能扩大宣传面,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让人民群众像知道创城一样知道扫黑除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