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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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区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17-05-11 来源:安监局
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为切实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时间为5月8日至9月30日,督查对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查采取查验相关资料、文件和台账,抽查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重点督查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指导监督制定分管行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及本行业、领域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区安监局督查组成员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反馈,督查及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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