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补助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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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合发[2019]473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的通知》(辽农合[2019]231号)和《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镇街政府逐级推荐核验,确定海城市巨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承担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至8日。
监督电话:0412-3225078 0412-3232700
联 系 人:孙晓棠 黄 健
附:海城市2019年拟承担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名单汇总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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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7:49: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