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城市九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镇村规范公交车普及加快淘汰现有老旧车辆的提案的协办意见
唐先波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镇村规范公交车普及加快淘汰现有老旧车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之间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和城乡交通运输服务的一体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减政放权、监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供更好满足农村百姓多样化出行的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特点和人名群众出行实际要求,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不同类型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模式及实施途径。统筹协调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共同发展,拓展城乡客运网络覆盖广度、深度,提高建制村客运通达率,确保人民群众“行有所乘”。
现有老旧车型加快淘汰步伐及新准入客运线路车辆具体工作如下
1.新上线运营车辆全部进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
2.现有运营车辆每年一次综合性能检测及车辆等级评定复核
3.按照鞍山市交通运输局2015-2020年统筹退坡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加快更新新能源车辆。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 6月29日